今天晚上去19:30左右收到来自10680068240065108018的短信通知。告知我内容如下:
【宜宾市疫情应急指挥部】您好!根据大数据分析和您近期的旅居史,您近期可能与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接触,存在一定的感染风险。为了您和家人健康与社会安全,按照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,请您在收到本信息后配合开展以下工作; 1.立即主动联系您所在的社区(单位、宾馆),及时告知本短信情况,并按照当地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,做好个人防护。 2.做好健康监测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鼻塞、流涕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等症状,要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,并告知医生本短信情况。就医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我想询问一下这种号码这种形式的短信是否真实?是否是宜宾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发送的短信。根据小区群内消息来看,有大多数人群收到这类短信通知。是否需要按照短信内容上报隔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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